证道 黄鹏远牧师
讲题 主耶稣的受难周 (徒五:29~32)
路加福音廿四:44~49
「耶稣对他们说、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、所告诉你们的话、说、摩西的律法、先知的书、和诗篇上所记的、凡指着我的话、都必须应验。於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、使他们明白圣经。又对他们说、照圣经上所写的、基督必受害、第三天从死里复活。并且人要奉他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、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。你们就是这些事的见证。我要将我父所应许的降在你们身上。你们要在城里等候、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。」
受难的七天所发生的事:
1。主日---主耶稣骑驴子入京城。
2。拜一---洁净圣殿。
3。拜二---整天在圣殿讲道,在途中咒诅无花果树。
4。拜三---没有记载,推测是与门徒安静的祈祷或独自祈祷。
5。拜四—与门徒同吃逾越餐,设立主的晚餐。
6。拜五—被钉在十字架上。
7。拜六—在坟墓里。七日的第一日便从死里复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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